为进一步推动江阳区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阳区实际,江阳区残联牵头与区民政、区扶贫办联合开展“三项”补贴发放工作。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办证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和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为一级80元/月、二级50元/月。扶贫补贴的对象为办证且未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
为了做好“三项补贴”的发放工作,江阳区残联及时与区民政局、财政局、区扶贫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摸清残疾人底数,严格按照申报审核审批程序进行办理,足额保障资金到位。目前,泸州市江阳区已为4105名残疾人发放困难生活补贴147.78万元,为4516名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52.40万元,为104名贫困建档立卡户,发放扶贫补贴9.30万元,实现了应补尽补。(江阳区残联钟芹)